2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支持建设磁性材料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函”,具体如下: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支持宁波建设国家磁性材料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请示》(浙知〔2022〕13号)收悉。磁性材料作为重要的基础功能材料,在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等民用领域以及航空航天、卫星遥感等军事国防领域具有非常广泛的应用,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我局支持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建设磁性材料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以下简称运营中心)。希望运营中心紧密围绕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融合相关知识产权服务资源,着力培育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能力,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水平布局和高效益运用,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
请你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促进和规范知识产权运营工作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1〕22号)有关要求,加强对运营中心建设和运行的政策支持、业务指导、日常监管,确保规范高效运行,并及时梳理总结建设经验和运行模式,报送相关情况。我局将在政策协调、人才培养和专家资源等方面予以支持,对建设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和绩效评价,适时复制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和模式。
特此函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