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举行的绿色矿业发展战略联盟成立大会上,我国首个绿色矿山建设全国标准——《固体矿产绿色矿山建设指南(试行)》(T/CMAS)正式发布。
本标准规定了固体矿产绿色矿山建设的基本要求,涵盖矿山建设期、运行期和关闭期全过程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矿山、改扩建矿山及在建矿山的采矿工程、选矿工程、尾矿工程、公辅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开发建设。
与此前我国有关矿山建设与生产的要求相比,本标准更加突出绿色、环保、高效、和谐的理念。其中,在矿山规划阶段,本标准在要求编制矿区总体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基础上,增加了编制矿区绿色矿山发展规划的要求。在矿山开采阶段,对露天开采的,增加了剥离的地表土及第四系覆盖层应单独堆存,开挖的土石、围岩等建设期固体废物应分类处置等要求。对地下开采的,提出了优先采用充填采矿方法的要求,对共伴生矿产开采在提出综合利用、开采层序的同时,特别提出了提高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率和先抽后掘、先抽后采的要求。在选矿回收阶段,明确提出了废水闭路循环、固体废物的安全和资源化处置等要求。在矿山环境恢复与治理中,增加了矿区废气及噪声排放控制的要求。
本标准还对矿山企业的科技创新投入提出了要求,即鼓励结合矿山核心主业,建立产学研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创新团队,矿山的研究开发资金投入不低于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1%。
据悉,该标准由中国矿业联合会会同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联合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