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在2023中国国际矿业大会上,自然资源部发布了《中国矿产资源报告(2023)》(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2022年我国油气和非油气矿产地质勘查投资实现双增长,新发现矿产地132处。
《报告》着重介绍了2022年以来我国在地质矿产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矿山生态修复、绿色矿山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矿产资源政策法规的新变化,矿产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新举措,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新动态,以及国际地质矿产合作的新成果。
《报告》显示,我国推进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效果显著,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截至2022年年底,全国已发现173种矿产,其中能源矿产13种、金属矿产59种、非金属矿产95种、水气矿产6种。2022年,我国油气勘查在塔里木、准噶尔、渤海湾和四川等大型含油气盆地的新层系、新类型和新区带获得重大突破,非油气矿产中煤、铁、铜、金、“三稀”等矿产勘查取得重大进展。
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程度进一步提高,重要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取得新进展。我国完成全国地下水资源年度评价和储存变化量调查;持续推进海域基础地质调查、矿产资源调查以及大洋地质调查等工作。
采矿业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主要矿产品产量继续保持增长。我国煤、石油、天然气等能源矿产保供成效明显,自给率上升,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
矿产资源节约集约与综合利用工作稳步推进。自然资源部印发《“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行动计划》,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加强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部署实施第一批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建立完善绿色勘查标准体系,开展年度绿色矿山实地抽查核查,高质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立法,深化矿业权制度改革。矿产资源法修改工作持续推进;我国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交易行为及收益征收管理,明确采矿项目新增用地与复垦修复存量采矿用地相挂钩有关事项,放宽在综合勘查、矿业权转让等方面的限制,精简审批登记环节和申请要件。
全面实施“十四五”全国矿产资源规划。我国加强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强化地质勘查安全生产,指导促进地勘单位高质量发展;加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统计和质量监督;加大油气勘查区块出让力度,规范砂石开采管理,强化铁矿等资源保障,进一步优化矿业权登记程序。
矿产资源领域科技成果显著,产出了一批重要成果。我国积极推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区域成矿找矿理论及关键技术装备研发不断取得新突破;发布实施了地质矿产领域国家标准3项、行业标准47项。
同时,我国继续通过多种方式开展矿产资源领域国际交流合作,积极保持与有关能源资源国家、国际组织的联系,通过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等国际交流平台,推进地质矿产领域务实合作,进一步夯实友好合作关系。